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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统计局

领导信息:杨征民

办公地址:江津西路262号(市政府大院内)

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夏令时15:00--18:00)

联系电话:0716-827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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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介绍
  • 内设机构
  • 下属单位
  • 荆州市统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单位,设12个内设机构。核定行政编制31名。领导职数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统计师1名。辖荆州市统计普查中心(加挂“荆州市统计数据管理中心”、“荆州市统计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牌子)1个事业单位,隶属荆州市统计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的责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指导全市统计工作。

     (二)按照国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全市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各地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市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全市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地各部门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全市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查处各种统计违法行为。

    (九)协助管理省属地方调查队,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聘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监督管理地方政府统计部门由省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和专项基本建设投资。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建立和维护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各地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地方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